变配电室工作制度第 1 章总则第 1 条为了维护变配电室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本制度适用于变配电室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管理,以及所有工作事项的法律规范
第 2 章变配电室综合管理第 3 条变配电室的电力设备编号应根据统一编号原则编写,室内应设有与实际接线相符的模拟图板;电源情况及设备编号标注齐全正确,具备可模拟操作功能
第 4 条工程管理部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预防性实验和继电保护的年度校验,并将试验、校验记录存档备查
第 5 条操作安全警示管理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在此地工作”的警示牌
工作地点两旁与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第 6 条值班电工管理
必须持劳动局与供电局分别颁发的合格证上岗,并按时进行年审复试,新上岗的徒工必须有师傅带领
值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变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实行措施的能力
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规定
在进行电气设备维护工作时,各工作人员应仔细执行工作监督和工作许可制度,落实各项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不得从事在自己不能控制范围内的电气施工作业
第 7 条变配电室应建立并按时进行以下六条各种记录
日、月负荷报表
设备巡视检查记录
设备调试及缺陷记录
停送电导闸操作票
现场安全工作票和事故记录
事故拉路方案及序列
小区(楼宇)电力设备平面、配电系统图
第 3 章变配电室操作法律规范第 8 条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
若有必要移开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