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班工作制度一、所有车辆由总务部负责维修、油料登记、油耗核定、年检办证、保险、事故处理、车辆调配
二、司机出车前按规定检查车辆、不带故障出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违章驾车,须集中思想,确保安全行车
三、禁止任何人(包括司机)以车代步,严禁未经批准将车交给他人开(特别是非驾驶员),否则每次罚款 100——500 元
四、车辆的维修及行车途中的急修材料费,均由驾车司机检查认可签字,报总务部审批、主管领导签字,才能报销
五、院领导、各科室特别情况用车,由总务部安排
六、私人用车,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由总务部派车,按规定收费,用车前到财务部交钱,才能出车
七、总务部司机出车应详细做好记录,起点、终点,用车事由,凭通知出车
八、司机出车的正常加油,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总务部不定期检查里程表,按公里结算油耗费用,实行节约全奖、超支全部自负,及核报里程补助、过桥、过路费
九、严防车辆事故,如发生事故,属司机责任,修理费司机个人负责 2 万元(特别情况除外)
如擅自出车发生事故,一切后果概由司机自责
十、司机应常常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擦洗,保证车辆外型美观,内部清洁
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安全位置,以免影响车辆使用年限
车辆和司机管理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汽车管理,本着安全行车,尽量满足医疗、行政、教学、科研用车需要和节约开支的原则
经院办公会讨论决定,制订本暂行规定:一、车辆的管理:我院现有各种车辆八台(四台抢救车、二台小车,一台微型车、一台中型客车),司机七人,四台抢救车、一台中型客车和五名司机划归医务部管理,其它车辆由总务科管理
四台抢救车、二台小车,一台微型车油料登记、耗油核定、公里核算、年检办证、维修、保险、安全教育及交通事故的勘查和处理,小车和微型车的过路费、停车费的审核等归总务部管理
二、车辆的使用原则:(1)凯美瑞小车配司机一名
主要用于院级领导办公、外出参加会议等公务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