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行为法律规范一、目的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员工的行为,体现员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良好的工作仪表与风度,特制定本行为法律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法律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总则(一)爱祖国,爱人民,爱公司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任何场合有任何有辱民族自尊的言行
(三)在公司内外要注意维护公司形象
四、工作场所行为法律规范(一)工作时间内1、工作前1
1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
因故需请假的,必须提前通知,并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如确因意外不能提前通知的,必须立即用电话通知直接上级
2 员工应在上班时间到点前做好工作前的准备
2、工作中2
1 员工在工作中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并且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
2 员工在工作中需离开自己的座位时,要整理桌子,椅子半位,以示主人未远离
3 员工需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时,应事先将可能的来访电话和客户拜托给直接上级或同事
离开座位时,将椅子全部推入,以示主人外出
4 员工在工作场所打电话时应避开使用免提键
5 员工工作时间内应避开接听私人电话,因故需要接听私人电话的,接听时间不得超过 3 分钟
6 员工不能使用公司的电话机拨打和接听私人电话
严禁拨打与工作无关的声讯电话
7 员工在办公室区域内保持宁静,不得在走廊内或办公室内大声喧哗、闲聊或吵闹
3、办公用品和文件的保管3
1 办公室内物品实施定位管理,使用后马上归还到指定场所
2 办公用品和文件不得带回家,需要带走时必须得到许可3
3 重要的记录、证据等文件必须保存到规定的期限
4 文件保管不能个人随意处理,或者遗忘在桌上、书柜中
5 处理完的文件,根据公司指定的文件号随时归档
6 不能使用公司的设备办私事
4、下班时4
1 下班时,应整理文件、文具、用纸等,保持办公桌面洁净、无用品摆放,椅子归位
2 最后离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