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和谐创建行动纲要》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营造社区成员之间、社区与社会之间相互和谐的氛围,现就我市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仔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进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以“以人为本、服务居民”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坚持整体推动、分类指导、与时俱进、创新进展的工作思路,围绕“推动社区自治、加强社区管理、完善社区服务、稳定社区治安、美化社区环境、营造和美家庭、弘扬文明风尚”的要求,通过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动全市“一当好、三争创”进程,建设和谐宜人新。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1、推动社区自治。辖区居民依法及时民主选举社区居委会,并按法定程序产生下属委员会、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社区居委会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社区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等民主决策机制,社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其它重要的公共事务在党组织领导下和社区居委会的主持下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每年不少于 2 次。及时制定和修改“居民自治章程”或“居民公约”,居民知晓率达到 90%以上。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居民意见,了解社情民意,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完善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制度,社区居委会及其下属组织切实发挥作用,群众满意率达 90%以上。 2、加强社区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按党章规定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做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有完善的党员生活和管理制度,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转入社区党组织达到 90%以上。社区党组织积极支持和保障社区居委会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社区居民、社区单位对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的满意率 90%以上。社区居委会依法管理社区自治事务,建有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社区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各类社区民间组织管理法律规范,积极参加各项社区活动,备案率达到 100%。社区所属的新建住宅区全部建立业主委员会,实行物业管理,老住宅区逐步推行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并理顺社区物业机构、业主委员会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建立健全社区共建的组织和制度,积极鼓舞社区辖区单位将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