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得居住习俗回族得居住习俗,具有悠久得历史,它与回回民族得萌芽、形成与进展有着十分密切得关系,也与回族得信仰习俗、饮食习俗等有一定联系。一 回族居住区域及分布传承回回民族得居住习俗,可以追溯到公元7世纪中叶。那时,阿拉伯与波斯商人通过海陆两条主要道路(史称“香料之路”与“丝绸之路”)来中国经商得较多。一些从海道而来得穆斯林商人,在政府制定得通商港埠进行贸易,她们就近方便,聚居在一些主要海滨口岸。唐时,这些回族先民主要侨居在当时中国贸易最兴旺得广州与扬州。从陆路来得一些穆斯林商人,主要聚居在唐朝首都长安得“西市”与“东市”。这些穆斯林商人不论就是留居广州、扬州得,还就是留居长安得,她们来中国后,有许多人买田地,修房屋,就地与汉族姑娘成亲,安家落户。据《资治通鉴·唐纪四八》贞元三年条记载,玄宗天宝年间(742年--756年)以来,这些“胡客”“留居长安者四五十余年,皆有妻子,买田宅,举质取利,安居不欲归”。宋时,通商贸易在唐代昌盛得基础上继续进展,来华得阿拉伯、波斯穆斯林“胡客”较唐代更多。她们主要聚居在广州、泉州、杭州。政府为此还专门给她们在江河边上划拨留居区域,出现了不少“回回冢”等。由于这些回回先民得经济基础好,居住条件在当时来说令人刮目相瞧,住宅得结构、造型、设施相当可观。如“番禹蒲氏在居留地得住宅,层楼杰观,晃荡绵亘,不能悉举”。唐宋时,沿海各主要商埠,有若干“蕃客”聚居区与礼拜寺。每一聚居区得“蕃客”所在地都称作“蕃坊”,“蕃坊”有大有小,小得有几十人至近百人,大得有几百人至上千人。随着“蕃客”与“蕃坊”数得逐步增加,唐宋时,政府为了加强社会秩序得组织管理,要求每一个蕃坊得穆斯林推举出“最有德望者”一至二人,由政府委任作“都蕃长”,管理蕃坊得行政与宗教工作等。元代,来中国居住得回回更多。除了一部分经商而来得以外,更多得就是自1219年开始,成吉思汗几次西征,大批得中亚、西亚各族人、波斯人与阿拉伯人被迫随军迁徙到中国。有军人、工匠、学者等等。军士都被元编入“探马赤军”,参加灭宋得战争。这时得回回,她们已不再就是侨民,而就是作为主人翁,像中国当时得汉、蒙古等其她民族一样,可以长期定居;不再就是限于通商口岸居住,而可以在全国各地自由居住。正如周密《癸辛杂识续集》说得“今回回皆以中原为家,江南尤多”。《明史·西域传》说:“元时回回遍天下。”许有壬《西域使者哈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