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 实施的若干意见》,全面开展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制定本工作 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省国土空间规划2025 年底,形成省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成果;2025 年上半年修改完善,并根据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二)市县及以下国土空间规划2025 年 9 月底,形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上报有批 准权的政府审批
2025 年,市县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完成村 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完成村庄规划编制
2025 年,基本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
二、编制要求(三)省国土空间规划省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经济带国土空间规 划、区域一体化进展规划纲要的落实,为国家及省进展规划、重大 规划由省政府组织编制,报省委审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 国务院审批
(四)设区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设区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省国土空间规划的细化和落 实,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侧重实施性
设区的 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 报省政府审批;需要报国务院审批的,由省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规 划报批前,所在市应当征求省内相邻市意见
设区的市国土空间总 体规划审查要点,参照自然资源部关于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国土空 间总体规划审查要点有关要求执行
市辖区不单独编制国土空间规 划,由市通过制定分区规划,落实总体规划
(五)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县(市)国土空间规划是对省和设区的市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 细化和落实,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侧重实施 性
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县(市)政府组织编制,经县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设区的市政府审批,并报省自然资源厅 备案
县(市)及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审查要点,由省自然资源厅依 据规划编制规程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