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的基本特征(7 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
精益求精,善益求善
一、国际法的性质1
国际法是不是法
思考什么是法
在法学定义上,法律是一个复杂、庞大的概念,是社会产品的一种,同时也是一种结构复杂的庞大系统,拥有悠久历史的同时也是具有多个源头的功能性的社会系统
从其特点来看,法律是由国家权威的立法机构制定的,具有一定强制力的,保证社会法律规范运行的一整套制度
国内法是一个作为法律规范国家内运行,是国内各项生活所有遵循的准则;而国际法则是针对国际社会中,规定国家之间的交往活动行为
虽然在传统的法律定义上,国际法被排除在法律的定义之外,但是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保证社会(国内、国际)秩序的稳定和良好运行
而国际法作为一种拥有和国内法相似目标的规则,是一种特别的法律体系,但是始终包含在法律的定义之中,具有强烈的法律性
但国际法是一种特别的法,有不同于国内法的特征
(一)国际法不是万能的,国际法有其软弱性,但是不能因此而否认了国际法的意义和法律性
国际法受国际政治、国际势力的影响更大,这是现实
然而,国际法是法的一个部门,是举世公认的
迄今为止,尚没有哪一个国家声明否定或不遵守国际法,相反,各国政府常常通过其议会和政府声明表明同意遵守作为国际行为规则的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