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补偿之同地同价的理性分析 摘要:土地征收是社会经济进展的客观需要。然而,补偿标准因征收目的和土地用途不同而有 l 巨大的差异,造成同地不同价现象的广泛存在。理论构架和法律原则性规定下的公共利益、合理补偿作为法律规范政府土地征收权的阐述虽然已经相当清楚,然而,如何具体保障被征地者权益的路径在于同地同价原则。基于此,分析同地同价原则的概念并进一步提出其实现的路径。 关键词:公共利益;公平补偿;同地同价;实现路径 引言 在当下的中国,公平正义的构建已成社会共识和努力方向,对“社会不公”、“贫富差距”等进行批判的文章铺天盖地,城乡二元结构下的土地征收补偿的二重格局更是为学界和民众所垢病。诚然,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深化,土地征收是不可避开的。但当前的主要问题,对公益性建设需要征地和非公益性建设需要征地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造成“同地不同价”现象的广泛存在。有学者一针见血地指出,我国土地问题的根源在于,现行土地制度和土地政策的二元分割,即两种公有土地,同地而不能同权、不能同价。这样不利于农民获得自己应得的利益,使他们被排除在城市化的进程外,同时也形成了中央和地方在土地问题上的博弈,并造成了城市的扩张和土地的浪费。因此如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他们的生活水平不因失去土地而降低就摆在我们面前。 2025 年 10 月 19 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推动农村改革进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提出“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根据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决定》还指出,要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确保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这意味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再必须先征为国有才能进入非农用地市场,突破了以所有制性质约束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制度障碍,为实现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了政策保障。 显然无论是政策制定者还是学界都期望同地同价原则的出台能对我国土地征收制度产生深远的影响。然而,就法学讨论而言,作为土地征收中的一个基本原则,我们对其的关注程度远不如人们对“同命同价”来的急切。基于此,本文以法律视角出发点,剖析同地同价原则的内涵、可能的积极意义以及实现路径问题,以此引起学界的关注,期望有助于推动该问题的深化探讨。 一、同地同价原则的概念界定 (一)同地同价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