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练习题及答案最新的、啊(3 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练习 2-1]某机床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5 年某月份外购项目如下(假定外购货物均已验收入库,相关票据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 (1)外购钢材,价款 50000 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8500 元。 (2)外购煤炭,价款 10000 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1300 元。 (3)外购协作件,价款 30000 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5100 元。 (4)外购低值易耗品 6500 元,其中从"一般纳税人"购入物品 4000 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680 元,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物品 2500 元,发票未注明税额。 (5)外购生产用电力,价款 2000 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340 元。 (6)外购生产用水,价款 1000 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60 元。 该厂本月份销售情况如下: (1)采纳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给甲厂机床 60000 元(不含税),货已发出,托收已在银行办妥,货款尚未收到。 (2)采纳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给乙厂机床,价款 l00000 元(不含税),货已发出,合同规定本月到期货款 40000 元,但实际只收回货款 20000 元。 (3)采纳其他结算方式销售给丙厂机床及配件,价款 80000 元(不含税),货已发出,货款已收到。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厂本月应纳增值税。 第一,本月销项税额的计算。 该厂本月销售货物的结算方式分为托收承付、分期收款和其他结算方式三种。根据增值税政策规定:对采纳托收承付和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凭证的当天;对采纳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当天。因此,该厂本月份的计税销售额为: 销售给甲厂货物,价款 60000 元。 销售给乙厂货物,价款 40000 元。 销售给丙厂货物,价款 80000 元。 合计 l80000 元。 本月销项税额=180000×17%=30600(元) 第二,本月进项税额的计算。 该厂本月进项税额为:钢材 8500 元,煤炭 l300 元,外协件 5100 元,低值易耗品 680 元,电力 340 元,外购水 60 元,合计:15980 元。 第三,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 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30600(销项税额)-15980(进项税额)=14620(元)[练习 2-2]某物资系统金属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工业金属材料的采购和供应业务。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