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项规定了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安全标志牌的设置原则,目的是提醒和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当中的安全,使安全设施的标准化、标准化,减少或避开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安全设施的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安全设施的义务,对损坏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
第四条 本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划分的原则是依据《大唐南京发电厂生产区域设备划分和职责分工规定》划分界定
第五条 本项规定在执行中如发现不妥当或漏划,界定不清区域,由安监部进行协调界定,并提出管理区域变更通知,各单位应根据管理变更区域执行,不得推诿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安全设施标准化实行归口管理,管理部门为设备部、发电部、检测、修理公司、粉煤灰公司,根据设备、系统分工,分别负责,安监部为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
第七条 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设备部主任、 安监部主任 成 员:发电部主任、检测、修理公司经理、粉煤灰公司经理、设备部分管副主任、物业公司经理第八条 安全设施管理工作小组职责 (一)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
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安监部是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
负责牵头、协调全厂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执行
设备部、发电部、检测、修理公司、粉煤灰公司、物业公司负责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等工作
(二)总工程师是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
负责贯彻上级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执行
(三)负责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贯彻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执行情况,积极开展安全设施标准化督促工作
(四)设备部、发电部、检测、修理公司、粉煤灰公司、物业公司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安全设施标准化标志牌的检查、统计、汇总、完善并建立健全安全设施标准化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