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大学学术沟通活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术沟通,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追踪学科进展新动态,提高我校广阔老师的科研水平,促进 学术沟通常常化、制度化、法律规范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 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学术沟通活动包括:(一)学校主办、承办、协办的国际性学术会议、全国 性学术会议和地方性学术会议以及我校教职工、学生外出参 加的学术会议;(二)校外专家、学者来我校开展的讲学、学术报告和 校内学术报告;(三)对外开展的合作讨论;(四)其他学术沟通活动。第三条开展学术沟通活动要与学校学科建设和科学研 究的实际需求紧密结合,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 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的利益和师生的合法 权益。报告人要对自己的报告内容负学术、政治和法律责任。第四条 学校鼓舞各单位和师生积极开展学术沟通活 动,鼓舞组织单位向上级部门、企事业单位争取、筹措学术 沟通活动所需资金,筹措到的学术沟通资金由组织单位专款 专用。第五条学术沟通活动坚持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国 家、自治区和学校有关财务制度,控制会议费综合定额。第六条各单位应将学术沟通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工 作计划,精心组织,确保质量,提前在校园网发布通知并在 校内张贴海报,对学术沟通活动进行全程管理和服务,及时 通过校内外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发现意识形态苗头性、 倾向性问题要第一时间向校党委宣传部上报,及时予以引导 或制止。第七条出国(境)进行学术沟通活动需事先申请,报 相关部门审批。第二章学术会议的组织管理第八条学校主办、承办、协办学术会议一般应当具备 以下条件:(一)会议经费能够得到落实;(二)我校在会议主题所涉及的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 究基础,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学科方向和学术团队;(三)会议组织健全,有我校专家学者进入会议领导机 构或论文评审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四)我校老师须提交会议沟通论文,其中国际学术会 议不少于 3 篇,国内学术会议不少于 5 篇。(五)国际学术会议有该领域国际知名专家出席,国内 学术会议有该领域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出席。第九条主办或承办国内外学术会议必须经政府主管部 门或学会(讨论会)的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 得以XXXX 大学名义主办或承办学术会议。学术会议的校内 申报审批手续为: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分别报 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审批,关于教育教学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