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大学学术沟通活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术沟通,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追踪学科进展新动态,提高我校广阔老师的科研水平,促进 学术沟通常常化、制度化、法律规范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学术沟通活动包括:(一)学校主办、承办、协办的国际性学术会议、全国 性学术会议和地方性学术会议以及我校教职工、学生外出参 加的学术会议;(二)校外专家、学者来我校开展的讲学、学术报告和 校内学术报告;(三)对外开展的合作讨论;(四)其他学术沟通活动
第三条开展学术沟通活动要与学校学科建设和科学研 究的实际需求紧密结合,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 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的利益和师生的合法 权益
报告人要对自己的报告内容负学术、政治和法律责任
第四条 学校鼓舞各单位和师生积极开展学术沟通活 动,鼓舞组织单位向上级部门、企事业单位争取、筹措学术 沟通活动所需资金,筹措到的学术沟通资金由组织单位专款 专用
第五条学术沟通活动坚持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国 家、自治区和学校有关财务制度,控制会议费综合定额
第六条各单位应将学术沟通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工 作计划,精心组织,确保质量,提前在校园网发布通知并在 校内张贴海报,对学术沟通活动进行全程管理和服务,及时 通过校内外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发现意识形态苗头性、 倾向性问题要第一时间向校党委宣传部上报,及时予以引导 或制止
第七条出国(境)进行学术沟通活动需事先申请,报 相关部门审批
第二章学术会议的组织管理第八条学校主办、承办、协办学术会议一般应当具备 以下条件:(一)会议经费能够得到落实;(二)我校在会议主题所涉及的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 究基础,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学科方向和学术团队;(三)会议组织健全,有我校专家学者进入会议领导机 构或论文评审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四)我校老师须提交会议沟通论文,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