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学院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管理制度,根据《XX 省普通高等 学校学分制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教学制度是以学生为主体,老师为主导的 教学制度
实施学分制的目的在于调动教与学双方的主动性 和积极性,建立教与学的竞争机制;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 法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育目标
第二条实行学分制的教学制度,要坚持因材施教的原 则,坚持知识、能力、素养协调进展的原则;要充分发挥我 院各学科专业的综合优势,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育学生的 创新能力,保证人才培育的基本规格,培育适应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需要和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 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全面进展人才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 XX 学院正式注册的普通全日制本 科学生
第二章学制与修业年限第四条我校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为四年,以此制定各专业 培育方案
第五条以标准学制为参考,实行弹性修业年限
允许学 习成绩优异、提前修完培育计划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德智 体综合测评优良的学生提前毕业,但在校修业年限不得少于 3 年;亦允许学生因在标准学制时间内未修满规定学分,推 迟毕业时间
但无论何种原因,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 6 年
延长修业年限者,应根据实际培育成本和培育规定支 付相应的费用
第三章培育方案与课程设置第六条培育方案在课程体系上由通识类教育课、专业 (学科)基础课、专业(或专业方向一一模块)课“三大平台 课程”构成
通识教育平台课程由校级公共基础课和公共选 修课组成
该平台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
专业基础平台课程 是指专业(或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相近相关专业打通的 专业)基础知识课程模块
专业(或专业方向)平台课程是 指培育学生未来从事的职业、适应未来工作环境所必需的专 业知识和技能的课程
第七条培育方案在课程内容上分为理论教学环节和实 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