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一) 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医务室及疫情疾病预防安全,小卖部各种食品的进货、销售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二) 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学生寝室安全,门卫安全,教学楼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学生处负责人主管
(三) 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务处负责人主管
学生外出实习的交通、财务、人生安全,由各专业负责人主管
(四) 财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财务处负责人主管
(五) 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 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一)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副校长、调研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
(三) 安全责任具体划分1、各处室、部门负责人是所负责处室、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处室、部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 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 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实行紧急措施的前提下,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 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主任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