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稳定综合治理规章管理制度为了学校的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保障全校老师和学生及员工的人生财产安全,结合我校的校情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校治安保卫制度1、学校成立综合治理办公室,全面指导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
由安全办负责维持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
2、综治办应常常对老师和学生员工进行综治制教育和防“六灾”教育
3、治保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治保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提出改善建议,限期整改
4、发现盗窃、刑事等事件时,要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常5、常常检查报警器和灭火器,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发现火灾时,要立即报警,并积极实行有效措施进行灭火
6、治保组织负责调解教职员工及家属中的民事纠纷
7、外单位人员入校,校内物资出校均按《门卫值班规章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
8、外来人员在学校住宿,事先须向保卫人员报告,获得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9、加强行政领导办公室、安全办、财务室、学生宿舍、食堂、微机室、实验室以及警务室等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
10、节假日由学校办公室安排专人值班,由学校领导带班, 督促值班人员落实到位
二、综治办规章管理制度1、及时贯彻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精神,全面协调学校的综治工作
2、实行社会治安管理责任制,与学校各处室层层签订责任状,根据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
3、掌握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处室强抓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4、深化调查讨论,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总结以往的经验,当好参谋
5、仔细办理日常事务,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6、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政治业务素养
三、综治办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规和政策
2、讨论和安排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创文明安全学校活动
3、指导督促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综治目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