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推动义务教育科学进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 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管理为导向,着力构建完善学校工作人员绩效 考核制度。一指导思想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全面贯彻 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和科学进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养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 教育和教职工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阔教职工为 全面实施素养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二基本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 务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职业道德放在首位,注重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 贡献。3、激励先进、促进进展。鼓舞教职工全身心投入育人工作、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工作能力。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法律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三考核对象三群完小全校教职员工。四考核内容老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老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老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老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实施。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 等方面的实绩。五分配办法1、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 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 30%。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享受绩效工资。⑴、脱产学习的;⑵、解除聘用合同的;⑶、停发工资的;⑷、擅自借调在其它单位或不在岗的。3、基础性绩效工资:在教职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务的前提下,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 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可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可酌情扣减;考核为不合 格人员,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视情况减发。4、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统筹安排,不属于任何老师个人工资,由学校按老师绩效考核结果量化分 配,但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的等次,合理确定等次间的分配差距,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不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设立班主任津贴,但班主任津贴总数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 7%。5、工作人员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