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法律规范收费制度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 zz 的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维护教育服务收费纪律的严肃性,确保社会稳定;维护教育的良好社会声誉和形象,促进教育事业的进展
二、工作目标严格法律规范,有令必行;严肃纪律,有禁必止
三、管理制度1、 学校建立收费领导小组
校长任组长,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校办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任组员,严肃纪律,确保法律规范收费,政令畅通
2、 会计室凭收费许可证和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核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严格按规定办好审核,确定收费项目,并按标准收费,由收费管理员执行
3、 学校各项收费管理,都必须执行收费审批制度
总务处代表学校按规定向教育局、物价局申报和备案,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按规定项目和核定标准收费
4、 校长办公室和总务处按审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收费公示栏公布,接受社会和师生的监督
5、 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择校生的三限规定,按上级规定的三限要求进行收费,不得超出标准收费
6、 学校鼓舞社会力量、自愿捐资助学,坚持使用教育局规定的统一收据,并全额上交财政专户
7、学校自觉服从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的领导,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8、 主动接受上级领导的检查指导,落实自查制度,接受教育局财审处和教职工、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9、 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实行校务公开、财务公开,任何个人无权擅自确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学校法律规范收费制度(二)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动学校汉字法律规范化工作的深化开展,促进素养教育的全面实施,制订本制度
一、管理把法律规范化用字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
由教学副校长分管、教导处主抓,成立法律规范化用字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中均有法律规范化用字工作内容
健全制度,仔细落实
有法律规范化用字工作制度,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