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健康奖惩制度1 目的为了推动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鼓舞员工良好安全环保行为,惩戒不良安全环保行为,特制定本项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3 工作程序及奖惩规定3.1 由生产技术处每年初组织各级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每月月底按责任书中内容仔细考核和奖惩。3.2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安全制度,努力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提高个人劳动保护意识和能力,以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为己任,保证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的完成。3.3 生产技术处根据制定的各项安全环保检查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日常巡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及重点抽检等方法,对各类安全环保的违章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并作出相应的奖惩处理。具体如下:3.3.1 对违反相关规定,未正确合理使用、戴好劳保用品(安全帽、劳保服、劳保鞋、防尘口罩、防噪音耳塞、)的责任人员处罚3.3.1.1 发现工作人员未能根据相关规定戴好劳保用品者罚款 200元/人次。3.3.1.2 发现领导在生产现场未能根据相关规定戴好劳保用品者罚款 200 元/人次。3.3.2 对现场疏于安全管理、未实行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相关单位/部门的处罚3.3.2.1 发现从事设备吊装、高处建筑施工、搭设、拆除架子、从事窑中、窑头清理耐火材料等高危作业,未实行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对组织施工的责任部门、相关单位,扣罚 500~5250 元/次。现场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的,对组织施工的监督管理责任部门(设备、制造项目等管理部门),扣罚 300~250 元/次。3.3.2.2 现场护栏、护网、护罩等防护设施因工作需要破坏、拆除,在工作完成后未及时进行恢复的,处罚责任区域专员及部门负责人各 250 元/次。3.3.3 对安全生产非文明作业行为的处罚3.3.3.1 在项目建设、项目检测、修理作业中,未能按安全环保协议规定,未能按清洁工厂施工管理规定,随意从高层建筑、高处平台抛掷杂物行为的,扣罚责任单位 500~5250 元/次,再次发生加倍处罚。现场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的,对组织施工的监督管理责任部门,扣罚 300~250 元/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违章操作的部门处罚3.3.3.2 生产作业过程当中,因有员工无视规定,或有章不循、冒险蛮干而出现突发险情或潜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扣罚责任部门、相关单位 200~1250 元/人次。3.3.3.3 对一般性违章行为的当事人,扣罚 100~250 元/次。现场发现习惯性违章行为扣 250 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