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篇一: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石政办函〔20XX〕38 号)、市安委会转发 Xx 省安委 会《 关 于 立 即 开 展 全 国 安 全 生 产 大 检 查 的 通 知 》 ( 冀 安 委 传 〔20XX〕3 号)和省教育厅 4 月 16 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 教育局决定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落实上级有关指示、要求,根据"三进二十六防'涉及的内容, 以排查、整改隐患为重点,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此次检查从 4 月 29 日开始,到 6 月 5 日结束
实行各学校 自查、县(市)、区督查、市教育局组织联查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
各学校自查时间:4 月 29 日-5 月 10 日,在仔细自查 的基础上填写《学校安全工作隐患排查表》,由学校校长、 主管校长签字,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督查 时间:5 月 11 日-20日;市联合检查时间:5 月 24 日-6 月 5 日,抽调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局长、直属学校主管校 长或安全科(处)长、主任,组成 16 个检查组,由市教育 局统一安排,检查分工情况见附表三
市教育局督查情况由 各检查组长于 6 月 20 日前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安全处;在学 校自查和各县(市)、区督查期间,市教育局组将随时对各学 校进行抽查,对检查不仔细,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要 予以通报批判
三、重点检查内容(一)学校消防设施1
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按标准配备,是否能正常 使用;2
消防通道是否通畅;3
电线、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等情况;4
消防疏散标志是否按要求进行设置
(二)学校门卫值班门卫人员的配备要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