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实施细则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不断法律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体系实现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标准化、常态化、系统化,从而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最终确保企业经营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为此,根据国家、地方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和《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文件内容,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教育培训实施细则
JkQ5wZl
V9GFgot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及其直属单位、项目部及其他基础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单位”)
第三条 内容 (一)安全教育培训分类1
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2
员工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3
日常安全教育;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5
调换工种和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及复工教育;6
班组长安全培训;7
不定期安全教育培训(季节性变化、工作环境变化、节假日加班期间易发事故时段的安全教育);8
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9
其他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二)培训时间1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为 48 学时,再培训不少于 16 学时/年;2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考核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年;3
其他人员安全知识考核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8 学时/年;4
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2 小时;5
企业班组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必须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经过相应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已在岗的班组长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班组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
rRj5gZf
WFc1bXR
(三)人员培训要求1
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培训:(1)企业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