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公约第一章:总则本公约包含四个附件:1、《基础施工阶段文明施工管理办法》2、《主体施工阶段文明施工管理办法》3、《装饰装修施工阶段文明施工管理办法》4、《道路(管网)工程施工阶段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公约作为《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的附件,在签订该责任书前就已向合同乙方明示,并进行了必要的说明第三条 本公约与《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对公约内容表示认可,并承诺无条件严格遵守
作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包单位应加强对土建分包单位、安装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管理、教育和监督
总包单位在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对其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对其进行本管理办法的交底,对于因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处罚,由总包单位同分包单位协调解决
对因违反本管理办法涉及的罚款,由甲方在次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除总包单位的自身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外,日常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检查为非定期的方式,并以现场照片作为依据,注明违规地点,违规事项,作为处罚单的附件
每月 25 日(遇周末顺延),由监理单位依据附件一组织,各家参建单位参加,对施工现场进行系统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备案
第二章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第四条 乙方应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法律规范施工行为
第五条 乙方必须建立建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装订成册,其中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挂墙公示
第六条 乙方驻现场工人超过 50 人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并报甲方备案
承包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设置 2—3 名专职安全员;5 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施工场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部,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 乙方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和责任分工,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落实
第八条 乙方全面负责施工现场防火、防盗工作,并安排专人 24 小时与甲方护卫队联动巡逻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