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为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安全责任,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进一 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苏政发〔20xx〕29 号)及苏政办发【20xx】70 号文件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我县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主要做了以 下工作:一、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年年初县政府都要召开安全生产总结表彰会议,在会上各乡镇、各部门、 各单位都要县政府递交安全生产责任状,保证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县乡两级政 府建立健全了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明 确了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定 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讨论制定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 问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方 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本地区、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组 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 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抓 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了行政负责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了安 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二、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最终落脚点。进一 步强化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了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 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企业及其负责人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全部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仔细履行职责,依法加大了行政执法力度,做到有 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问 责制,严肃仔细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都根据“四不放过” 原则,查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每年县政府年初都出台安全生产工 作意见明确规定,凡在本年度行政区域内、系统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