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为贯彻“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的活动实施方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 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防与排查:1、 岗位安全责任:各科室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工作的安全,保证每一位员工的安全
2、 安全大检查:定期(每月一次)或不定期,院安委会会同办公室对全院进行安全大检查;各科室每月应对本科室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
二、报告与整改1、 安全隐患报告:(1) 医院的每一位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 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安委会或责任科室,安委会和责任科室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2、 安全隐患通报与整改:(1)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
(2 )安全隐患通告的责任科室应及时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隐患
(3) 对常常出现或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安委会应对科室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处罚与奖励:1、 安全隐患被通报,情节轻微
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 20-元/次予以处罚
2、 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时整改
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 50-元/次予以处罚
3、 安 全 责 任 事 故
视 情 节 按 2- 元 / 次 予 以 处 罚
严 格 执 行 “ 一 票 否决”制,主要责任人,责任科室及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4、 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科室负责人,医院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二)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