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行政处罚应注重细节管理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中,一些行政处罚案件之所以出现反复,是由于在一般程序案件办理中不注重细节管理这一原因,注重细节管理要从准备工作有的放矢、监察过程查深查透、先行取证做细做实、调查中运用技巧、证据链逻辑严密等细节入手。行政处罚是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的不可或缺的部分,在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和相对紧张的执法环境下,如何将每起行政处罚案件打造成既符合《行政处罚法》及其配套法规与规章,又能够得到企业负责人理解的的精品案例,不仅是安监人员做好执法工作的客观需要,又是摆在每一名基层安监执法人员面前的难题。某些行政处罚案件之所以出现反复,是由于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般程序案件办理中,不注重细节管理。要解决好这一难题,笔者建议应从以下细节入手。发现案源和先行取证准备工作有的放矢在每次执法活动前,除准备好各类基本的执法文书、器材外,对事先确定的检查项目应找好法规依据,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生产流程设定现场检查重点,找准标准规程依据,做到有的放矢。如机械加工企业必查生产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密集型企业必查生产现场的应急疏散通道,危险作业必查审批手续和安全措施的现场落实等。监察过程查深查透无论是现场检查和资料核查,具体检查项目都要做到仔细细致,努力发现案源,切忌走马观花。如:查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不光要查有无培训记录,还要查考核试卷和培训内容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查危险化学品管理,不光要查储存使用现场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和应急设施,还要查危险化学品在企业整个流转过程当中是否安全受控,相关人员对所接触的化学品特性及应急处置措施是否清楚;查劳保用品,不光要查企业是否按标准发放和特种劳保用品有无安全标志,还要查生产现场配发的劳保用品是否与危害因素匹配,能否达到防护要求等。先行取证做细做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事前处罚有别于事故处罚,发现案源如不对主要证据进行先行取证,很有可能造成证据灭失或相关人员拒不配合。先行调查取证应做到细致实在。如设备设施类隐患应该先行取得现场图片,拍摄角度、范围应准确合理,必要时可进行勘验检查并制作勘验笔录,也可实行抽样取证或先行登记保存等措施;现场违章应该先行取得当事人、相关管理人员、陪同检查人员询问笔录,违章行为确认、人员关系印证应清楚明晰;管理缺陷应该先行取得陪同检查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询问笔录,相关的管理制度、台帐等书证应当由出具人签字盖章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