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设计 室内装饰设计协议 项目名称: 室内装饰设计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年 月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邮 码: 电 话: 传 真: 设计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邮 码: 电 话: 传 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和 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室内装饰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签订依据: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 国家及 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其他法规和法律规范性文件
3 国家及 市有关建设工程装饰装修设计管理的其他法规和法律规范性文件
4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有关批准文件
5 其它有关建设工程的批准文件
6 工程项目设计时有新的设计标准和法律规范的,适用最新的设计标准和设计法律规范
第二条 项目概况、设计范围和设计阶段 2
1 项目名称: 室内装饰设计
2 项目地址:项目位于 市 路 号
3 设计范围:
4 设计阶段:根据 室内装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负责提供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其设计阶段分为: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四个阶段
第三条各阶段设计内容、原则和设计要求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第四条各阶段设计成果及施工期服务要求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第五条各阶段乙方应提交的设计成果类型和规格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第六条各阶段工作用时: 6
1 概念设计工作用时: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支付定金后 日历天内; 6
2 方案设计工作用时:概念设计平面图确定后 日历天内; 6
3 施工图设计工作用时:方案设计确定后 日历天内; 6
4 施工阶段配合: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