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一、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宾馆饭店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1、 宾馆饭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饭店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2、 宾 馆 饭 店 应 当 设 置 ( 确 定 ) 消 防 工 作 归 管 理 职 能部门,或者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 明确相关方责任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并对共用的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确定责任人,实行统一管理
三、组织防火检查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2、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3、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4、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5、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情况;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7、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8、厨房烟道、洗衣房排风道定期清洗情况;9、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客房是否根据要求配备防烟面罩和应急手电筒;10、 按委托合同规定,技术服务机构每月进行维护保养情况;11、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四、开展防火巡查
宾馆饭店应当每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