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维修管理规定一、供电系统管理1. 供电运作和巡视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电房的值班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2. 配送电建立 2 4 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对配电装置及高压室常常进行巡查,做好每日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值班记录及巡查记录中注明;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管理处或机电设备公司。3. 配电设备由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和值班,配电设备的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4. 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配电房内禁止乱拉乱接线路,在夏季供电高峰时,应按负荷的需求,有计划的切换变压器。5. 停电时,应提前向用户发出通知;恢复送电时,在确认供电线路正常、电气设备完好后方可送电。6. 配电房内设备及线路变更,要经公司工程部同意;重大变更,要上报公司领导批准。7. 配电房消防设施完好,并有手持式气体灭火器。注意防止小动物进入;无关人员须经管理处办公室许可方可进入。8. 加强日常维护、检修,保证配电房内公共照明、指示、显示灯具等设施的完好。二、供水管理规定为保证向用户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生活用水,加强供水管理,达到节约用水、满足用户需要之目的,特规定如下:1. 由管理处指派一名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的水管员负责对楼宇水池、水箱钥匙的保管和水池、水箱的清洗工作。2. 在非限水季节(以市政府通知为准),管理处应尽力保证随时向住户供水。在确实需要临时停水时,应先通知住户;停水后必须实行临时供水办法,向住户供水。3. 地下贮水池、天面水箱每年应彻底清洗两次(特别情况由水管员向管理处建议增加清洗次数),并送水质样品(或由水务局取样)到市政府有关部门检验,水质必须合格。水箱人孔应加盖、加不锈钢纱网密封并加锁。4. 水管员在巡查中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向管理处报告,由管理处组织人员进行抢修,杜绝浪费。5. 抄表员每月要对每户用水量进行分析,发现用水异常应进户查询,帮助解决用水浪费现象。6. 随时向住户进行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宣传教育,提高全体用户节约用水意识。7. 执行市政府分段收费规定,用经济手段管理,加强节约用水。三、电梯安全管理规定电梯属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特设设备,是高层住户主要的交通工具,为了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更好地为业主服务,特制订以下几条:1. 梯维修保养相适应的各种机具、设备、仪表、仪器和调试、检测手段,要有具体的质量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