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装修工程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劳务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及内容: 四、工程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所有分包工程必须完工,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工程进度计划表(其必须根据工程进度表时间完成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一切法定节假日均不予考虑
(2)、在本条一款规定的施工期间,乙方必须确保 年 月 日工程完工,若乙方拖延工期, 所产生的一切对业主的赔偿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延误一天罚款 500 元,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经项目部及业主核实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
五、材料的供应及管理: (1)、所有装饰材料由乙方按现场施工程序实际面积所需材料数量提出材料采购计划,并交主管工长审核,经项目经理和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公司物资部门统一采购
(2)、材料进场后,均由主管工长及仓库保管员对材料规格,数量及质量进行验收,主管工长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材料实际用量,另加 1%损耗系数向乙方开出材料领料单到仓库领取材料
(3)、乙方所领取的一切材料均自行保管(保管费已算在工程量的单价中),若因保管不善,使材料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 (1)、工程必须达到合格装修标准,如达不到该标准,工程劳务费按 85%结算
(2)、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按国家法律规范及装修工程标准执行
(3)、分部、分项隐蔽工程验收由乙方提前两天通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乙方通知的时间先进行验收,再通知监理单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乙方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直至整改达到法律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若经整改仍不合格,项目部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