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职工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南江小学教职工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南江小学第一届第二次教代会表决通过) 为了贯彻落实《雨湖区中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实施方案》和雨湖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实施教职工聘任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一支高素养教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z 理论和"z'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深化改革,稳步进展, 努力构建和谐校园,打造一支德优、精干、高效的教职工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公开竞聘、双向选择、优化组合、平等竞争、严格考核、择优聘任、合同管理
三、聘任对象和范围 1.聘任对象和范围:我校在编正式教职工
2.聘任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⑵有良好的师德,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⑶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单位其他岗位工作的能力; ⑷具有符合国家规定学历和相应层次的老师资格或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 ⑸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因工(公)致残以及因患绝症、精神病的教职工,可不参加竞聘,暂列编外
四、聘任工作程序 1.宣传动员
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湖区中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雨湖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实施教职工聘任制的通知》等
2.拟写《南江小学教职工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并由学校教代会通过
成立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和人事争议调解小组
领导小组由熊传章、文建中、周穆琦、肖立新、冯江、李晓纯、黄旭、谭亚兵、王思宁组成;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由熊传章、文建中、周穆琦、肖立新、李晓纯、冯江组成
3.根据编制数和学校的实际需要设置岗位,确定岗位职责、聘任条件和待遇事项,并张榜公布
4.教职工个人填写、提交《应聘意向表》
教职工在学校设置的岗位中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