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方案 刨城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方案 为仔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要求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学校及幼儿园,由于学生是特别群体,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主要指学校食堂、小卖部和学生集体用餐(包括外出活动用餐)的卫生管理,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
二、工作机构 (一)我校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
由学校校长 z 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总指挥
副校长 z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副总指挥
组员由各校务成员组成
(二)食品安全事故工作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救援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事故调查组
(三)办公室挂靠在教导处,办公室主任:z;救援行动组组长 z;疏散引导组组长 z;安全防护组组长 z;事故调查组组长 z
三、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一)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建立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考核科室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科室相关人员一律取消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学校以及幼儿园新建、改建和扩建食堂前,设计施工图纸要送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经预防性卫生监督、符合卫生学要求签署意见后,再行组织施工,以避开和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工程竣工后要申请卫生监督部门进行验收
(三)学校以及幼儿园的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