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居家健康监测告知书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证件号码:居住地址:所在单位:(如有单位,请填写) 单位联系人: 单位联系方式: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我国现行新型 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等相关规定,现对您实行居家健康监 测,观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请您遵守以下 规定:1. 尽量保持相对独立,减少与家人接触。2. 请您配合社区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每天早、晚两次 进行体温测量并主动向社区、所在单位报告。假如出现发 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 立即如实报告,在社区健康管理人员陪同并做好防护的情 况下,120 专车转运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主动配合做好 核酸检测。3.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外出,如就医等 特别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开乘坐公共交通 工具。对瞒报、谎报信息或拒不配合居家健康监测规定的,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 相应的行政处罚;造成疫情扩散和蔓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街道(镇)干部:;联系方式:社工(网格员):;联系方式:居家健康监测对象签收:社区(村)(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