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修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巷修班组长是巷修施工现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巷修班组在巷道维修、维护过程当中根据三大规程组织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巷修班组长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专业知识培训,熟记避灾路线。巷修班组长必须合理的组织巷修施工,保证安全有序生产。(一)、岗位职责第 1 条 保证本班组在巷道维修、维护过程当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法律规范。第 2 条 在需要连续作业的巷修地点进行作业时,巷修班组长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第 3 条 每班开始工作之前,必须与安全员(验收员)一起对作业地点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安全。第 4 条 协调好各工种之间的工作,根据其工种和工作要求、巷修计划和操作章程等组织巷修施工。第 5 条 根据煤矿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标准组织巷修工作,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要求。第 6 条 带领全班人员参加班前会。第 7 条 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第 8 条 监督本班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第 9 条 巷修施工中需要放炮的,巷修班组长要监督放炮员执行放炮有关规定,并协助放炮员进行检查和警戒等操作。第 10 条 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根据相关规定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发现不按章操作,要立即予以纠正、汇报。第 11 条 保证巷修工程质量。第 12 条 组织落实巷修劳动安全竞赛、巷修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活动。第 13 条 发现巷修工作地点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仪器不能正常工作,巷修班组长应当及时进行汇报。第 14 条 巷修工作地点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操作时,要及时命令工人撤离,保证安全。第 15 条 本班组生产过程当中缺乏安全设施、防尘措施等,不得安排工作操作。第 16 条 坚持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空顶作业。第 17 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 现象。(二)、责任追究第 18 条 有下述行为之一的,将给予巷修班组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据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违规违章指挥或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作业人员屡次违规违章作业行为熟视无睹,不予以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实行有效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 19 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将依法给予巷修班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