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 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印 发全省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 印发全市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教育局决 定,从即日起至今年 12 月底,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 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治理目的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法律规范学生行为,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二、治理范围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三、方法步骤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一)第一阶段:5 月一 7 月。1. 迅速组织部署。各校(园)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 定本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仔细实施, 并加强检查和指导。2. 开展专题教育。各校(园)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 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 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 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3. 完善规章制度。各校园)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 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 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4. 加强预防工作。各校园)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 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通过设立 校园欺凌举报信箱、匿名问卷调查、学生访谈、同伴举报、调看监控 录像、老师与家长报告等方式了解掌握校园欺凌的真实情况,公布学 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5. 及时有效处理。各校园)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 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 配合立案查处。二)第二阶段:9 月一 12 月。各校要对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 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 总结,形成报告并逐级上报。1. 学校自查。各校根据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中小学校责任督学 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自查工作,于 9 月 15 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 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2. 市普查。市教育督导部门要组织督查组对县域内所有中小学校专项 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将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