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1.采购员要仔细学习《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4.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奇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5.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物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收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幼儿园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二)1. 责任制的分工:(1)园长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2)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对部门的下属从业人员负直接领导作用。(3)食堂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负有主要责任。2. 责任制的追究:(1) 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孩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判或行政处分。(2) 对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发生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幼儿园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判或行政处分。(3) 对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