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院种植利益联结机制协议(4 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
精益求精,善益求善
庭院种植项目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协议甲方:荣春村委会(以下称甲方)乙方:绿嘉园合作社(以下称乙方)为更好的落实脱贫扶贫产业,带动贫困户致富增收,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贫苦户农业蔬菜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后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同意由村委会代表参加种植的贫困户作为甲方,并委托你社(乙方)实施该项目,完善相关利益联结机制
一、利益连接机制1、合作社根据项目要求实施,资金补助给合作社、但合作社要严格根据项目合同约定执行
2、合作社保证在实施该项目种植面积的基础上,保证参加的贫困户获更大的利益
3、合作社承诺该项目种植的农作物阿紫合同范围约定的条件下优先收购、保证不低于合同约定的价格收购产品
4、合作社保证带动固定就业、带动 28 户贫困户增收
二、特别约定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在荣春区域内种植的豇豆角、窝瓜、辣椒,按本《合同》约定的亩数种植收获的、符合收购标准的全部收购
2、乙方保证给种植户提供种植的技术支持,提高种植效益,让参加的贫困户人人掌握种植技术、从而带动村民致富
3、甲方协助乙方购买虹豆角种子(正规种子公司生产)三、违约责任1、甲方严格执行乙方的种植要求确保达到质量标准
甲方不得将合同约定亩数以外的豇豆角、窝瓜、辣椒交送收购地,如发现按金额的十倍赔偿
2、乙方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得拒绝收购
荣春村所种植生产的产品,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乙方负责包收
假如乙方不及时收购产品,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实际投入赔偿
假如乙方拒收贫困户种植符合标准的约定内数量的产品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证金先行支付赔偿金
四、争议条款因本协议的订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