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监管机构机制创新建设探究[摘 要]随着建设工程规模数量的不断加大,高层建筑和结构复杂工程越来越多,对建筑安全监管方式也带来了挑战,本文通过对建筑安全监管机构机制运转方面存在的弊端和原因分析,提出了建筑安全监管机构机制创新建设的几点思路,仅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安全 机构 建设 随着新一届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创新经济进展方式工作的深化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省域市域经济开发区、生态自然保护区项目、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危旧房改造、小康住宅建设项目、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加快实施,建设工程规模数量不断加大、建筑业从业人员不断集聚、建筑业产值及增加值连年突破,高层建筑及结构复杂工程愈来愈多,深基坑、高支模、大跨度等高、大、难、新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问题突出,对目前的建筑安全监管带来了挑战
一、目前监管过程当中存在的弊端 (一)省、市、县(区)机构编制的不确定性造成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机构的职责不清楚 集中表现:第一个是机构编制序列不统一,有的机构是公务员编制,有的是参公的财政事业编制,有的是半自收自支的事业编制等;第二个是机构编制的人员定额不统一,没有按需设岗,按岗编人,千【第一篇】律 5-7 人,有的只编制 2 人,多的有 13 人;三是监管机构归属不统一,有的归属于建筑管理总站(局),有的直接归属于建设局;四是承担的职责不统一,有的机构还承担了除房屋市政工程以外的市政设施运营单位、铁路施工等的安全监管职责,甚至还成为建设领域建设、水务、电力等部门项目的安全生产牵头监管单位
(二)建筑施工安全许可与市级建筑安全监管机构脱节,许可权过于集中 第一个是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企业承担工程施工范围类别的资质许可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许可分设、不同步,且办理环节多、时间长
三级总承包企业资质许可与项目部施工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