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海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管理,促进施工单位提高自控水平,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的建设、监理等单位针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的管理
第二章 考核管理工作目标、方针、组织机构第三条 考核工作目标:质量控制程序化、环境保护具体化、文明施工科学化
第四条 考核工作方针:以人为本、科学公正、强化管理、求真务实、确保部优、争创国优
第五条重庆海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据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全线施工质量进行考核管理
第六条 XX 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详见质量管理办法第八条,质量管理日常工作由安质部负责
第三章质量考核内容第七条 考核工作与月度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同时进行(频次为每季度两次),并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第八条 考核工作为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前质量管理、施工中质量管理、内业资料管理、实体质量、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管理等
第九条 外业重点检查结构物的质量以及文明施工、环保水保等有关内容,主要包括:1、原材料的检验及现场使用情况;2、施工工艺工序的现场控制情况;3、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4、工程实体质量;5、以往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十条内业主要检查内容包括:1、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内控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3、施工单位内业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规定;4、各种质量、文明施工、环保水保检查问题处理的闭合情况
第四章质量考核方法第十一条月度考核评比:以评分表形式对相关单位进行检查和评比
具体检查内容和标准见质量检查月度考核评分表(附表一)
评分采纳百分制,评定等级分为 A、B、C 级,评分在 85 分(含)以上为 A 级,60 分(含)至 84 分为 B 级,60 分(不含)以下为 C 级
第十二条实行施工质量“黄牌警告”1、对月度评定为 C 级的单位自动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