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登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名称单位工程名称施工部 位施工内容攀登作业安全技术交底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2.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正确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 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纳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 作业时可使用体制或采纳其他攀登设施。3. 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 施工图或说明内做出规定。4. 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 大于 11N。当梯面上有特别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时机情况加以 验算。5.移动式体制,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6.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体制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 以 75° +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 30cm 为宜,不得有缺档。7.梯子如须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 1 处。连接 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8. 拆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 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 拉撑措施。9.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 50cm,制成应采纳不小于 L70*6 的角钢,埋设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 并加设 1-1.5m 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 5m 为宜。超过 2m 时,宜加设护 笼,超过 8m 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10.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制件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 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对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交底内容被交底人签字交底人 签字交底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