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申请书 省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性别:,民族:族; 户籍住址: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号,身份证编号:440 于时在学校毕业,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就写暂无工作单位 由于当时起名草率,且时间紧迫,用字简单,在日常生活中常常遇到重名的情况,且字形结构相同,名字与社会大多人士的名字相符合,与同校的很多学生名字相同,和很多犯罪人员的姓名相同,给我的日常生活带来不便
同名字的情况,导致亲朋好友之间常拿名字与姓名相同人士相比较,成为亲朋好友之间取笑的对象,给日常生活 ,工作学习带来不必要的精神苦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和《姓名权》 以上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更改为:
望贵局同意申请更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及范文 申请日期:××年×月×日 当事人原用姓名 申请人签章 申请人与当事人关系 本人当事人之父母联络电话 拟改用姓名 法令依据 姓名条例第×条第×项第×款×段更改原因 因有下列×条款,请准改名: 一、同时在一机关机构,团体或学校服务或肄业,姓名完全相同者
二、与三亲等以内直系尊亲属名字完全相同者
三、同时在一直辖市,县市居住六_____个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者
四、铨叙时发现姓名完全相同,经铨叙机关通知者
五、与经通缉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者
六、命名文字文义粗俗不雅或有特别原因者
七、因长期错误使用,原有名字反而遗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