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委托书 一、受委托方: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联系人:王 XX、张 X、罗 XX 电话(传真):XXX邮箱:szfswsk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北 XX(放射卫生科) 二、委托方:地址:负责人:电话:联系人:职务:手机:传真: 三、委托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四、委托内容 (一)项目:放射工作场所卫生防护检测医用_射线机(含 CT)影像质量控制检测外照射个人剂量检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其它委托 (二)具体内容和要求:内容要求(填写相关附表,写明工作类型和数量) 1、防护检测:委托单位年度一次性委托,提供设备清单。 2、评价:建设单位提供齐全的资料(基本情况表、建筑图纸、防护设计方案、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人员的培训、体检、个人剂量监测结果等)后,评价机构接受委托,完成评价工作。 3、个人剂量:监测周期 3 个月,一年 4 期,委托单位专人负责。 4、超标复检,必须重新委托,统一安排。 5、特别情况,另行协商。 五、服务费用:(总费用:元) 1、防护检测、个人剂量: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个人剂量: 30 次,环境累积剂量:75 次;场所防护检测:50 元测点(以 6 个测点起计);医用诊断_射线机影像质量检测:2000 元台次;采样费:94;现场监测费:20 天等)。 2、建设项目评价:协商收费。 六、委托方声明在委托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承担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活动中,委托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应具有真实性和客观性,并承担与此有关的法律责任。委托方经办人(签字):委托方(公章)年月日附表:射线装置(源)清单工作场所射线装置(源)清单序号装置(源)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最高电压(KV)最高电流(mA)源活度(Bq)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