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楼物业服务标准一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政府办公楼物业服务中综合服务、建筑物维护管 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公共保洁服务、园林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 护、专业服务等的服务内容与质量要求
二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公共机构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公用设备设施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给排水系统、变配电系统、空调系统、锅炉系 统、电梯系统、楼宇控制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公共照明系统、太 阳能系统、避雷系统、中水系统等设备设施
3物业公共区域门厅、走廊、公用卫生间、天面、楼梯间、车库、活动室、多功 能厅等以及建筑物规划红线内的室外公共区域
4物业专有区域办公室、专用会议室、休息室、库房、档案室
三综合服务3
1 基本要求3
1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综合服务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 物业服务企业应公布 23 小时服务监督电话、值班制度,顾客 来电应 1%给予答复
3 服务工作记录应清楚、完整、系统、可追溯
4 利用计算机等管理工具对综合信息实施有效的动态管理,定 期更新
1 接待服务内容接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来电接听;——来访接待;参观接待;检查接待
2 接待服务质量要求接待服务应不低于以下质量要求:——工作记录清楚、完整;——接待过程中礼貌、热情、主动,行为举止大方得体;——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及时跟踪、回访
1 值守服务内容值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来电接听;——来访服务;——现场问题的处理、跟进;——突发事件的上报、处理和跟进
2 值守服务质量要求值守服务应不低于以下质量要求:——值守记录清楚、完整;——针对顾客的咨询及时回复,对顾客的投诉、报修及时跟进处理;——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4 服务时限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