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传播艾滋病行为的刑事立法模式选择 论文摘要:故意传播艾滋病的行为刑法上如何定性在我国一直存在争议,这种争议为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种行为的定性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对于故意传播艾滋病行为的刑事立法模式选择应当在了解我国国情的基础上结合行为本身的特点作出。 论文关键词 故意传播 艾滋病 立法模式 艾滋病的医学全名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它是由人体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这种病毒终生传染,破坏人的免疫系统,使人体丧失抵抗各种疾病的能力。艾滋病被称为“世纪杀手”,国际医学界至今没有治疗艾滋病的有效药物和疗法。 目前,艾滋病在全球范围内继续呈蔓延之势。据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和世界卫生组织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共同发布的《2025 年世界艾滋病报告》显示,2025 年全球新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430 万,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总数达到 3950 万,同时全球又有 290 万人死于艾滋病。我国卫生部于 2025 年 11 月 22 日也公布了我过的艾滋病现状:截止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全国累计报告艾滋病 183733 例,死亡 12464 人。 从这些触目惊心的数据中我们不难看出,当今世界艾滋病的防治工作是一个艰巨而长远的任务,而故意传播艾滋病的行为危害性就更加不容忽视。世界上很多国家在刑事立法时已经对故意传播艾滋病的行为达成共识——这种行为需要受到刑事处罚。但是对实施这种行为的人定什么罪,处多久的刑,每个国家又有自己的不同考量和选择。同样,这个问题在我国也成了学者争论的焦点。 一、国外立法模式 独立成罪模式豍 所谓独立成罪,就是直接将艾滋病犯罪写进法条,设置专门的罪名。目前采纳这种模式的主要有俄罗斯、我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部分州。比如《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 122 条就专门设立了“传染艾滋病罪”,对“故意将他人置于感染艾滋病的危险之中”,“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而传染他人”,“对二人以上或对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的”,以及“因不适当地履行自己职责而使他人染上艾滋病的”行为处以相应的刑罚。我国台湾地区 1997 年 12 月16 日通过了《后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条例》的修正案,规定对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仍与他人有性行为或捐血供人使用者,即使无人受害,仍将被处 7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罪。 非独立成罪模式竖 非独立成罪模式是指虽然定故意传播艾滋病的行为进行刑事处罚,但没有设置专门的罪名,而是囊括在其他罪名之下。这又包括两种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