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瓶联合经营合同 为了充分发挥商业工作促进生产,引导生产,保障供应,繁荣经济的作用,搞好料瓶回收和供应工作,支援四化建设,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联合经营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联合经营单位 _____________物资回收公司(料瓶商店)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以下称(乙方) 第二条 联合经营企业名称 市物资回收公司___________料瓶联合经营店 第三条 组织领导 甲方出三名,乙方出十名(各街道办事处出二名) 组成联营企业经营管理委员会,设正主任一名,付主任若干名,委员会的职责是: 1.对联营店实行领导和监督
2.决定联营店正、付经理及主要人员的选配和调整
3.讨论决定联营企业的重大经营问题
4.联营店的正、付经理均由乙方担任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工作职责 甲方 1.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提供料瓶专项经营的流动资金
2.掌握经营政策和价格政策
3.进行日常业务辅导
乙方 1.全面负责回收网点,存放货场和各种加工运输工具的安排
2.合理调整和使用人员
3.组织好日常购销业务工作
第五条 经营范围 1.旧料瓶、碎玻璃
2.有权接收规定划区内代购点和自营户的收购业务
3.有权经营________________地区的购销业务
4.经过批准,有权与省内外开展旧料瓶的经营业务
5.仔细贯彻执行合同法,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证后生效
第六条 价格权限 1.联营企业成立物价评议小组,在市物资回收公司物价科的管理指导下进行工作
2.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收购价,交换价,销售价
3.在执行统一销售价的基础上,联营店可根据市场的行情变化和地区差价,有权在不超过 10%的浮动范围内,自行调整价格
4.在________________地区开展业务,应服从当地价格管理,不得实行高价吸引开展业务
5.市区不得实行违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