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家庭装潢合同协议书(版) 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 1、室,计平方米; 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 6、过道,计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4.委托方式:5.工程开工日期: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月日工程总天数: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3.41%)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 DB33-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别施工项目或特别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