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健全机构 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二、资格要求(1)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所从事生产活动相应得安全知识与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3)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得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6)组织制订并实施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报告事故
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1)组织或参加拟订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与应急预案;(2)组织或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3)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得安全管理措施;(4)组织或参加应急救援演练;(5)检查安全状况,及时排查隐患,提出改进建议;(6)制止与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得行为;(7)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五、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对公路桥梁、隧道、高边坡等工程进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并符合以下规定:(1)重大风险源得监控与防治措施、应急预案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论证或复评估
(2)施工单位应建立重大风险源得监测及验收、日常巡查、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3)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与交底;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得危险告知牌
(4)适时组织对典型重大风险源得应急救援演练
(5)当专项风险等级为Ⅳ级(极高风险)且无法降低时,必须提高现场防护标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视情况开展第三方施工监测;未实行有效措施得,不得施工
六、重大危险源管理 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