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法律规范第一章总则通信光缆线路施工涉及城市规划、市政建设、市政管理、园林绿化、供电 供水、交通管理等诸多方面,同时受自然条件和环境的影响。给线路施工增加了 不安全因素,因此,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充分了解和掌握通信光缆线路施工安 全技术知识,切实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障作业人员及通信光缆及相关设施 安全。第二章 光缆勘察及项目负责人安全职责光缆现场勘察人员在接到勘察任务后,应依据网络调度中心所下达任务提 供的信息,在 GIS 图上找到所要勘察的位置,了解所在区域电信通光缆的现状, 打印图纸,与提供的联系人联系,确定勘察的确切范围,掌握是拆改、平移、外 线、还是入楼。一定详细勘察周围的地形、地物,了解本地居民生活特性、当前 政治文化生活对当地拆改的影响。将一切不安全因素考虑在内,提出初步施工安 全要求。首先要求项目施工组在施工中注意着重检查以下几个方面:1.1 施工安全标志1.1. 1 在下列地点作业,必须设立安全标志,白天、晚上均用红色安全隔离 墩,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的注意。必要时设立护栏,或请交通民警协助,以 保证安全。1.1.1.1 街道或公路拐弯处。1.1.1.2 有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1.1.1.3 跨越道路架线需要车辆临时停止通行处。1.1.1.4 行人车辆有可能陷入的沟、坑等处所。1.1.1.5 揭开盖的人(手)孔处。1.1.2 安全标志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工作完毕要立即拆除。1.1.3 凡需要阻断交通时,必须持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的原始开工证向 有关部门申请备案,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1.1.4 在铁路、桥梁及有船只的河道附近不得使用红旗或红灯,以免引起误 会造成意外,应按有关部门规定设置标志。1.1.5 制止一切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1.1.6 在道路上挖沟、坑、洞,除设立标志外,必要时要用盖板盖好或临时 便桥,以保证通行。1.1.7 自行车、三轮车或其它物件不得代替安全标志。1.2 光缆架空线路施工安全规定1.2.1 挖杆坑、拉线坑1.2.1.1 挖杆坑、拉线坑时,遇有煤气管、自来水管或电力电缆等地下设施, 应立即停止作业。1.2.1.2 在靠近房屋或围墙处挖杆坑、拉线坑时,如有倒塌危险时,应实行 保护措施。1.2.2 人工立杆、拆杆、换杆1.2.2.1 立杆1.2.2.1.110 米以上(含 10 米杆)必须用吊车立杆,在机器车辆无法到 达的施工现场,人工可立 8 米及 8 米以下的水泥杆。1.2.2.1.2 立杆必须保证足够的人力,并由有经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