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及用火用电制度1
01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统一由管理经理总负责,管理经理应确定施工场地安全员主管现场的安保消防工作
02 管理经理和安全员应及时与业主联系相关事宜,做好现场需要协调的有关工作
03 管理经理应根据工程规模,配置相应的保卫及消防设备器材1
04 管理部负责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安全保卫及消防知识的教育,每周不少于半小时
05 施工现场的施工区与生活区要有明确严格的划分
06 假如发生各类事故,要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安全消防工作2
01 严格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安排消防工作
02 在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
组织义务消防队
定期培训义务消防员,做好培训记录
03 现场消防车道不许乱堆乱放物料占用车道,保证消防车道畅通
04 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门至少配有 具灭火器,设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按规定对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有效使用
05 消防栓处昼夜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 米内不准存放物品
06 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别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07 动用明火,必须书面申领动火证,动火证由安全员批准限当日有效
动用明火时旁边必须配备灭火器和配有看火人员
08 氧气瓶、乙快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 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米
建筑工程内禁止存放氧气瓶、乙快瓶,禁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09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纳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有灭火器材
10 库房应采纳非可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1 工程内进入的可燃材料,要根据计划限量进入并实行可靠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