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考勤管理制度 乐好国际城项目考勤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考勤管理,督促员工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好习惯,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全体员工
第三条项目部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签到(打卡): 1、因公出差人员
2、因故请假的人员
3、晚上通宵值班人员
4、临时事务,事后以文字形式说明事由经项目经理签字核准,将书面文件交予技术负责人存档、备查
第四条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7:0011:30,下午 13:0017:00(上下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公布)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当月考勤截止日期为每月底;每日出勤规定打卡 4 次,即上下班均要打卡
迟到早退 1030 分钟,每次罚款 20 元;超过 30 分钟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日打卡次数少一次,又无情况说明的,每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每日打卡次数少两次以上,又无情况说明的,每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如有违反,代打卡人和被代打卡人均给予罚款 100 元,如再次违反者将考虑给予辞退
第六条未打卡者必须要有真实合理的解释并填写考勤情况说明(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核实)
1)忘打卡者:将从当月的工资中扣除罚金 10 元/次;若因工作关系不能打卡,需有项目经理签字的考勤情况说明,否则均按缺勤处理
2)打卡机不识别:须及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并找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不做扣罚处理;若当时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也将扣除罚金 10 元/次
第七条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的员工必须填写考勤情况说明后,经项目经理签字核实后报技术负责人处存档,方能离开,不办理者,均按缺勤处理,如有特别情况需电话报告项目经理,返回项目后及时填写情况说明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并报技术负责人处备查 第九条员工出勤情况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