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过程质量保证措施1、组织保证按我公司质量控制程序文件要求组成项目经理部,其组织机构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工程科、质量安全科、物质设备科
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非受控本),应当在合同订立后的 7 日内提交业主质量管理部备案
质量计划经业主质量管理部认可后,由施工项目质量经理根据规定的时间间隔,定期组织内部质量审核员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
内部质量审核员的资格和培训记录,应当提交业主质量管理部进行事先确认
管理者代表每季一次亲临本工程现场指导和检查工作
业主质量管理部邀请在本工程现场开展内部审核或者外部审核的,承包商必须列入计划并安排管理者代表或者质量认证机构与业主交换意见
有关评审记录和审核报告,承包商应在该项工作结束后的 14 日内复制一份提交业主质量管理部
承包商开展的全员质量培训,必须涵盖分包商和临时招募的施工劳务人员
施工人员在本工程现场的培训时间每年不得少于 48 学时(不足一年,按一年计),业主或其委托的项目监理机构有权检查质量培训记录
施工人员未经质量培训即上岗作业的,业主有权要求承包商承担 5 元(每人每次)的违约责任
必须履行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控制分包商的临时招募行为,确保质量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技能和持证上岗
业主质量管理部将组织焊工进场前的资格考核认定,并向合格人员颁发武汉乙烯工程焊工资格证
应当保证施工机械和器具的使用性能
施工机械要在进场使用前取得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监视和测量装备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的校验或者检定,并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环境条件、限制条件或者限值内使用
项目经理代表我公司对项目全面负责,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负责人,在项目上实施我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工期、服务”的企业宗旨,全面履行施工合同
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经理负责,协助项目经理监管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主管项目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下属各专业项目部根据对应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