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检月验制度为了全面加强和法律规范旬检月验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和消灭事故隐患,督促各科室抓好质量标准化工作,现特制定旬检月验制度1、每旬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由各科室的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并对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分管副矿长对矿井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分管科室领导对分管业务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2、安全质量标准化旬检人员由各科室长及科室成员组成。3、旬检的原则必须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自检与互检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4、旬检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能弄虚作假。5、对旬检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的下达“五定”并及时跟踪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对瞒报、虚报、不报的要严肃处理。6、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验收,验收人员由矿长、分管矿长及相关科室长组成。7、验收过程中发现有旬检遗留问题,一定要严肃处理。8、验收结果必须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案。9、凡参加验收的人员必须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发现的隐患,被检查单位的领导必须在“五定”表上签字。旬检月验制度(二)一、参加早晚自习的对象:1、辅导学生早晚自习的当班老师。2、应当参加早晚自习的全体学生。二、自习时间早自习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 6: 10—6: 55春秋季:周一至周五 6: 25—7: 10冬季:周一至周五 6: 40-7: 20晚自习时间:春季:周日至周四晚 6: 40—9: 30秋季:周日至周四晚 6: 10—9: 注。过渡作息时间以学校确定的作息时间为准。三、自习地点:各班级教室四、纪律要求自习时间内要保持自习室宁静(读书、集中辅导、讨论除外)及室内卫生,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在自习室内吃东西、高声谈话、唱歌、睡觉、搞小动作或从事与学习无关的的其他活动。五、管理办法1、辅导老师要负责全程跟班管理学生,不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无故缺席,因公出差、因事、因病不能参加自习辅导,必须提前向学校校长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开早晚自习岗位。2、老师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仔细指导或辅导学生学习,跟班管理学生早操或参加学校进行的其他教育活动,强化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杜绝责任事故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3、老师要严格执行学校相关制度,强化预见性教育和管理,落实安全检查和各项安全的措施,安全有序地疏散学生出入教室、安全通过楼道及主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