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店合作协议本 一;合伙人根据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1、军王子服装店为普通合伙企业总投资为 10 万: 合伙人:现金出资人民币 2 万元,并以本店注册股东名义参加经营,总共所占股份20%
合伙人:现金出资人民币 1 万元,并以本店注册股东名义参加经营,总共所占股份10%
合伙人:现金出资人民币 1 万元,并以本店注册股东名义参加经营,总共所占股份10%
合伙人:现金出资人民币 1 万元,并以本店注册股东名义参加经营,总共所占股份10%
合伙人:现金出资人民币 1 万元,并以本店注册股东名义参加经营,总共所占股份10%
合伙人宋:现金出资人民币 1 万元,并以本店注册股东名义参加经营,总共所占股份 10%
合伙人:现金出资人民币 1 万元,并以本店注册股东名义参加经营,总共所占股份10%
合伙人朱 XX:现金出资人民币 1 万元,并以本店注册股东名义参加经营,总共所占股份 10%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本店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店内设备,打货、员工工资及各项店内开支等等
2、启功资金: ____:现金出资人民币 2 万元
____:现金出资人民币 1 万元
____:现金出资人民币 1 万元
____:现金出资人民币 1 万元
____:现金出资人民币 1 万元
____:现金出资人民币 1 万元
____:现金出资人民币 1 万元
____:现金出资人民币 1 万元
____:现金出资人民币 1 万元
以上费用用于店内的前期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店内设备等等,如有剩余作为店内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
3、注册资金为 6 万元,以 10%最低注册资金计算为 6000 元
到账期限:10
天店注册完成后、五天内注册资金 6 万元根据各自股份比例打入股东账户作为"军王子"店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